现在企业主要的用工形式有三种,分别是雇佣劳动用工、劳务派遣以及劳务外包,既然都是企业用工,那么这几种用工形式有哪些不同呢?
这主要是由三种用工方式的性质不同决定的。
劳动用工是指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劳务派遣是指由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往用工企业,再由用工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在法律定义上是“承揽”,是指企业将业务流程中的部分或全部非核心流程,或是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生产线外包给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的灵活用工形式,劳务外包单位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这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三种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用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制用工主体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即本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也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而劳务外包则可以是个人、法人等。
3.工人的责任主体不同
正式工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单位;劳务工责任主体是外包单位或个人。
4.工资支付的单位不同
正式工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劳务派遣工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后,再由派遣单位向派遣工发放工资;劳务工由劳动公司或者个人支付报酬费用。
5.员工发生意外伤害的承担责任主体不同
正式工:用人单位负有直接责任;
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直接负责,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由劳务外包公司或者个人直接负责,企业不承担责任。
6.社保缴纳由谁负责
正式工: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办理,缴纳社保费用;
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后,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社保;
劳务工:劳务外包是否购买社保,用工单位不干涉。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作为企业灵活用工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缩短工作流程,节省人工成本的支出,从而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综上所述,企业可根据实际用工需求选择不同的用工方式。
首先是企业需要对外包业务有一定清楚的认知,一般而言,企业中一些非核心的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例如安保、清洁以及财务管理等,可以外包给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他们提供专业的外包服务,以及公司业务流程中一些非核心的项目、生产线同样适用劳务外包。例如国内著名啤酒生产企业与我司合作,由我司提供专业的食品仓储运输外包服务,包括安排驻厂管理团队和作业团队,以及配置相应的叉车设备等,负责该企业的仓储运输环节,降低企业运输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重点核心业务等核心部分的工作基本不适用劳务外包。
在用工风险上,企业作为发包单位应该按照项目单价或者项目整体进行核算,而不是按照外包人员数量、工资等方式核算,避免引起劳动争议。同时,对外包业务流程中的员工,发包企业可监督外包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但企业作为发包单位不宜对外包员工进行直接管理。可以协助外包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为避免更多的用工风险,可以要求外包单位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外包人员劳动合同明细单,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等。
在与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企业还需要确认外包单位的经营范围和是否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例如,人事外包,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项目外包,企业营业执照上必须包含经营范围,尽量避免将服务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或服务资质的外包公司。
除了上面提到的经营范围与服务资质,企业还要注意劳务外包单位的信誉度与综合实力,从而保障企业自身的信誉和口碑。同时,选择单一还是几家劳务外包单位也需要考虑,两者各有利弊:单一的比较便于管理,但易形成垄断,对于服务质量也没有可比性;多家的可以分散风险,并互相制约、对比,不过要选择一家还是多家外包单位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劳务外包单位与企业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也是一种合作关系,双方应在企业文化方面进行很好的融合,从大局出发,通过沟通协调来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互相信任、互相支持、荣辱与共的合作理念,让业务流程更优化,生产力更高,成本更节省,风险更小,使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前进的合力,最终实现双赢。
洪润集团是一家集人力资源服务、商业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招聘流程外包、智能设备研发、物流辅助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型现代服务业企业,主要面向大型劳动密集性生产制造、零售、物流快递、食品快消等行业,是国内知名的服务外包品牌。公司坚持以提升客户企业竞争力和体现劳动者价值为目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回报客户、贡献社会,同时积极投身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客户和员工值得信赖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