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将迎来大变动。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在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时候多数省份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不包括工资水平低的私营单位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随着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涨而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社保缴费也会水涨船高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水平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两箭齐发”确保社保负担真正降低
“社保降费有两个维度,一是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基。”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但如果缴费基数扩大的话,就会抵消掉费率下降的减负效果,所以要同时降低缴费基数。
为了更好理解小编给大家算一笔账
假设某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社保缴费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即3600元),小王工资2000元低于缴费下限,但要按照3600元的下限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每月养老保险缴费288元,重新核定后,当地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降为5000元,社保缴费下限就会降为3000元,小王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降为240元,实际到手收入增加48元。